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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 伊犁州直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信息发布者:霍福亮
    2016-12-03 13:47:54   转载

    摘要:商务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旅游纪念品市场侵权假冒问题;今年以来,州直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类问题,在旅游行业质量提升上实现旅游人数1900万人次,旅游投诉较去年大幅下降,游客满意度达90%以上。

    伊犁新闻网讯(记者孙伟霞)今年是自治区确定的旅游服务质量年,伊犁州旅游局制定《州旅游服务质量年工作方案》提升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截至目前,伊犁州直旅游人数190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150亿元,旅游投诉较去年大幅下降,游客满意度达90%以上,使州直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这是昨日记者从州旅游局获得的消息。

    据州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延军介绍,去年初,州旅游局制定了《州旅游服务质量年工作方案》,强化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健全旅游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旅游质量管理手段,创新旅游质量管理方式,实现旅游产业要素更加配套、旅游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旅游市场环境明显优化、旅游消费满意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树立伊犁旅游良好形象。

    着重提升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依法查处侵害游客合法权益、垄断、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旅游饭店服务质量,引导符合条件的快捷酒店创建星级饭店;对硬件不达标、软件不过关、服务质量差、管理水平低的星级饭店,依照标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星级;积极开展A级景区创建工作,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开发旅游新产品;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内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景区良好治安秩序;深化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严禁倒票、贩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形成“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格局。旅游部门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购物消费行为、出境游“零负团费”及虚假广告、不签订合同、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等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在管养公路沿线范围内依法设置的景区、景点指示牌被遮挡的投诉处理;文化部门加强对旅游演出、娱乐场所文化经营活动等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商务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旅游纪念品市场侵权假冒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对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经营,加强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建立旅游失信记录信息发布制度;推出“旅游服务品牌名录”,选树一批涉旅服务优质品牌;探索建立以旅行社和导游为主的诚信旅游机制,完善诚信经营奖励机制;完善监管通报制度,加大对不诚信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游客合法权益和旅游业声誉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今年以来,州直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类问题,在旅游行业质量提升上实现旅游人数1900万人次,旅游投诉较去年大幅下降,游客满意度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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