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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源县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信息发布者:霍福亮
    2016-11-01 00:14:16   转载

    10月28日下午,新源县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县委会展中心一号厅隆重召开。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斌做重要讲话,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政府法制办及各乡镇(场)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张慧主持会议。




    在州法学会精心指导和县委的高度重视下,县法学会筹备领导小组根据《伊犁州关于加快各县市法学会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经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对各乡镇(场)、县直部门推荐法学会团体会员31个,经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推荐出席新源县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176名。




    会议按照《新源县法学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40名理事及领导机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斌同志当选为理事会会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会长。




    会上,张斌就加强法学会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集政治性、广泛性和学术性于一体的特殊的群团组织。要紧紧围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拿出有说服力的法学理论成果,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新力,减少不和谐因素,为促进平安新源、法治新源建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  。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源县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宗旨,以建立完善机制,搭建拓展平台为主线,始终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局,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完善和创新法学研究机制,积极推进成果转化,为领导决策部门当好参谋助手,为建设法治新源、和谐新源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三是加强领导,逐步推进法学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新源县委政法委要充分履行好主管职能作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法委的要求,把法学会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同等对待,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要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的要求,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增强会员构成的广泛性,使全县会员队伍逐步形成一个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相结合,老中青相结合、法律工作者和执法工作者相结合的良好局面。要积极做好团体会员的发展工作,特别是注重在企事业单位发展团体会员,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事务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吸收到法学会来;要建立健全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加强法学研究成果收集、展示、发布、推广、应用、反馈系统建设,采取积极有效、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使更多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进入领导层和决策层,应用到执法、司法实践中。要搭建会员之间交流的平台。要加强宣传机制建设。拓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渠道,大力宣传法学会的性质和作用,积极向社会各界传递法学会的声音,提升法学会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不断地扩大法学会的影响力。  



    (文/图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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